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盟咸阳市委员会:
贵委向咸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第91号提案《关于加强废品回收站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到。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废品回收行业的关注。对于贵委所提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现结合职能实际答复如下:
废品回收站是废物回收再利用的分拣器和中转站,对节约社会能源、提供更多的原材料、保护环境、创造就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废品回收站的规划、管理和设置等标准要求是促进废品回收行业发展壮大的基本保障和要求。2021年,我局摸底统计全市有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含个体)196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开展监督管理。
一、认真落实《办法》,强化规划引领
按照职能职责,我局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使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能够契合各县市区发展实际,督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我局依托礼泉县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深入调研发展现状,梳理形成成体系的咸阳再生资源发展整体建设思路,积极对接、借鉴兄弟地市经验做法,推广应用到全市再生资源领域,推进咸阳再生资源体系建设上台阶。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健康发展
我局注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会同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近年来,结合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开展,依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际,制定和印发了《咸阳市商务系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咸阳市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同时结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等契机,开展定期不定期或专项检查的方式加强指导督促,近年来,在主城区市区两级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取缔或整治废品收回站点10余处。通过检查督导和专项整治,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较往年有了明显提升,回收站点病媒防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扎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活力得到激发,绿色循环发展的理念进一步确立,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结合当前垃圾分类、创卫等相关工作,加大再生资源宣传力度,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等契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鼓励市民变废为宝。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单位)对从业人员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危化废旧物资处理等行业相关培训。近年来,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纸媒、网媒、上街宣传等不同方式广泛宣传现有回收网点及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品种,发放宣传手册、海报2万份,全社会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扎实,绿色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加,极大地促进再生资源工作的知晓率和普及度。
今后,我局将继续履行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监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好规划、管理、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持续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咸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关注和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让我们协同并肩努力,为咸阳建设“丝路名都、西部名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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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董恺 电话:029-33824521)